深圳“禁烟令”升级,将传统香烟和电子烟全都纳入了控烟范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后深圳的禁烟场所不仅禁止使用传统香烟,电子烟也将被禁止。
本次修正案适当的扩大了禁烟范围: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五米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体育馆行人出入口外侧的室外购票区域和等候区域等均被列入禁烟范围。
《修正案(草案)》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执法人员可当即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并当场缴获,对于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违法条例的,第一次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第二次违法将处以1万元罚款,若存在阻碍执法等行为,将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在幼儿园、儿童活动中心、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周边100米之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一旦被发现有违反条例的商家,将责令整改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烟草销售者未依法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情况,第一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第二次将处以50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的情况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
声明: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自其它平台,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cndzy@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