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加强电子烟检测资质认定管理。承担电子烟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需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受国家烟草专卖局委托,承担电子烟监督所需检验检测等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评审工作委托国家资质认定烟草评审组开展。其他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所在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承担。
同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推动失信联合惩戒。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对出具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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